2005年5月13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六版: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前夫的住房公积金 算不算共有财产
  魏女士问:今年3月,丈夫向法院起诉要和我离婚,我与他达成离婚协议,后双方分割了共有财产。但离婚后,我发现他的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金没有分割。而他说这笔钱属个人财产,我无权分割。请问,这个说法对吗?
  本报作答: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的规定,这部分财产属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17条规定中的“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”。所以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金属夫妻共有财产。若郭某不答应分割,你可向法院起诉。